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12355“护苗”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切实提升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共青团陵水县委员会联动 员会、12355海南省青少年服务台、司法局,邀请3所学校的校外法治辅导员,走进祖关小学、长埇小学、本号民侨小学3所学校,开展“防欺凌、防性侵、防溺水”(简称“三防”)普法自护教育主题讲座,以专业力量护航青少年安全健康成长。
祖关小学:以案释法 筑牢安全防护墙

12月1日上午,陈扬法律师走进祖关小学,为全体六年级同学开展“三防”普法自护教育主题讲座。在防欺凌板块,陈律师结合校园场景与真实案例,详细解读校园欺凌的界定标准及法律后果,明确指出校园欺凌并非“小打小闹”,而是触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违法行为,施暴者需承担民事赔偿、行政处分甚至刑事责任,同时教会学生遇欺凌要冷静拒绝、及时向老师、家长或公安机关求助。
针对防性侵教育,他结合青少年身心特点与侵害识别技巧,依据《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向学生传授“隐私部位不被碰、可疑接触要拒绝、遭遇侵害留证据、第一时间找帮助”的防护口诀,引导学生树立清晰的“身体主权”意识。整场活动以案例释法、互动答疑的形式,将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实用的自护知识,有效强化了学生的法治观念与自我保护能力。
长埇小学:情景互动让安全知识入脑入心
12月2日下午,武洪喜律师走进长埇小学课堂,为同学们带来一场生动的“三防”普法自护教育主题讲座。

在“防欺凌”板块,武律师通过情景模拟与角色互动,引导学生沉浸式思考应对不公对待的正确方法,传递“勇敢表达、及时求助”的积极理念,让法律知识紧密贴合校园生活实际。“防性侵”教育环节,他借助绘本图示、情景问答的趣味形式,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身体界限与隐私部位,打破学生对敏感话题的羞怯心理,建立起科学的自我保护认知,同时着重强调“了解与预防是最好的保护”。 针对“防溺水”这一重点内容,武律师通过现场互动演示,用风趣幽默的语言讲解陌生水域的潜在危险性及自救互救常识,要求学生严格遵守防溺水“六不准”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防护意识。此次讲座既是一堂实用的安全知识普及课,也是一场温暖的心灵引导课,为青少年安全成长筑牢了思想防线。

民侨小学:宣誓践诺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12月3日上午,王其名律师来到本号民侨小学,为同学们开展“三防”普法自护教育主题讲座,以专业法律知识守护青春成长。 宣讲中,律师以校园场景为切入点,结合真实案例清晰解读校园欺凌的界定标准,明确指出校园欺凌绝非“小打小闹”,而是触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违法行为。他还详细说明施暴者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民事赔偿、行政处分乃至刑事责任,同时教会学生遭遇欺凌时要保持冷静、坚决拒绝,并第一时间向老师、家长或公安机关求助。

结合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律师还讲解了侵害识别技巧,依据《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传授防护口诀,引导学生树立牢固的“身体主权”意识。宣讲尾声,律师带领现场学生起身,举起右拳庄严宣誓“防欺凌、防性侵、防溺水”,以庄重的仪式感强化学生的安全防护意识,让自我保护理念更深刻地扎根于学生心中。

此次系列讲座,是团陵水县委深化“护苗”行动的重要举措,通过联动家庭、学校、社会多方力量,创新普法宣教形式,将法律知识与自护技巧送到青少年身边,为青少年营造了安全、健康、有序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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