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琼团公告发布日期:202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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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海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积极组织各市县团委开展推荐工作,经省民委会同省委统战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我委推荐报送的海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对象进行了初审,反馈我委通过初审拟推荐的海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通过初审拟推荐的海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为:黄海林(五指山之声黎族竹木器乐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对我委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1日至15日。如对名单持有异议,请于2025年8月15日17:00前实名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65337123

电子邮箱:hnsqnlhh@163.com

收件单位: 员会统战联络部

通信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66号

邮政编码:570203


员会

2025年8月11日


来源:团省委
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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