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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日报讯(记者侯小健 通讯员吴开心)油价补贴事关交通运输企业及车主切身利益,省交通运输厅近日下发有关做好2012年度油价补贴资金分配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交通运输局8月底前将4.7713亿元交通燃油补贴兑付完毕,尽快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经营者手中。
据了解,中央财政分批下达给我省交通运输行业2012年度油价补贴资金共计4.7713亿元。其中,城市公交2.36亿元,出租汽车1.01亿元,农村道路客运9281万元,岛际及农村水路客运4566万元。省交通运输厅运输处有关负责人称,交通运输行业油价补贴范围为: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农村道路客运、岛际及农村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是针对公益事业的行业性补贴政策,使用不同燃料的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农村客运班车均属于补贴范围。
全省享受油补的车辆共计10280辆,其中,公交车3061辆、出租汽车5215辆、农村客运班车2040辆、岛际水路客运船舶26艘、农村水路客运渡船96艘。
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人称,油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直接关系到中央成品油价格改革政策的落实,事关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利益。各市县交通运输局要高度重视油价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明确责任和时限要求,认真做好对补贴对象的审核认定工作,确保油补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该负责人特别强调,各市县交通部门要减少补贴发放环节,提高兑付效率,如因违规发放或发放不及时造成车辆停运或影响行业稳定的,省厅将会同财政、审计、纪检和监察等部门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编辑:陈航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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