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code":40164,"errmsg":"invalid ip 218.77.183.215 ipv6 ::ffff:218.77.183.215, not in whitelist rid: 66cac22a-2b675d60-38fc3715"}

国务院决定成立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张高丽任组长

当前栏目:时政新闻阅读量:发布日期:2013-05-07

[打印] 字体:分享到:
微信扫码,分享转发

  新华社北京5月6日电 中国政府网6日全文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通知说,为加强对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国务院决定成立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任组长。

  通知明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通知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不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编辑:陈航宇


梦大道APP

扫码下载安装

中国(海南自由贸易港) 青年筑梦大道

官方订阅号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103.2万粉丝

官方微博

扫码关注

82.9万粉丝 195.3万转推

官方抖音号

一键扫码关注

官方快手号

扫码一键关注

162万粉丝 1.5亿点赞量

官方B站

手机扫码关注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