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县委与海南昌江长江村镇银行签订青年创业金融服务合作协议

市县动态> 昌江 发布日期:2016-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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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8日上午,在海南昌江长江村镇银行的开业仪式上,团县委与该行签订了《青年创业金融服务合作协议》。  

  自今年初,为了更好的引导和服务青年,促进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团昌江县委主动与各金融机构联系,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以创业带动就业,提出了《昌江县青年创业贷款方案》和《昌江县青年创业贷款贴息实施方案》,并得到了农信社、长江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认可。 

  根据方案,各乡镇团委考核推荐上来的青年创业项目,经团县委和金融机构审核合格后,可通过购买贷款保险的方式免于抵押及担保,金融机构依据项目进展情况分批给创业青年发放总额10万元以内的创业贷款,县财政给予贷款贴息。

  在当天的签约仪式上,长江村镇银行给高中华、梁明章两位青年各发放了10万元的创业贷款。

  在签约仪式上,吉家武副县长代表县政府对长江村镇银行的开业表示热烈的祝贺;对该行在帮助青年创业、帮助困难学子完成学业方面所付出的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希望该行今后在青年创业、捐资助学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团昌江县委供稿)

编辑: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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